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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税改革后的计算方法及筹划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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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1 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.1 正常工资、薪金所得 正常工资、薪金所得,是个人取得与任职有关的全部现金或者非现金所得(包括非现金支付的工会福利、职工住房的租金、伙食费等
1 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
1.1 正常工资、薪金所得
正常工资、薪金所得,是个人取得与任职有关的全部现金或者非现金所得(包括非现金支付的工会福利、职工住房的租金、伙食费等等)。工资薪金纳税通用公式为:应纳税所得额=月应发工资-免征额-专项扣除-专项附加扣除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。
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(如表1所示)。
举例:不考虑抵扣项目,某员工月应发工资为5000元,根据旧税率表,当月应纳税(5000-3500)×3%=45元。根据新税率表,该员工当月无须纳税,降幅100%。
某员工当月应发工资20 000元,根据旧税率表,应纳税(20 000-3500)×25%-1005=3120元。根据新税率表,应纳税(20 000-5000)×20%-1410=1590元,减税1530元,降幅49.04%。
某员工当月应发工资50 000元,根据旧税率表,应纳税(50 000-3500)×30%-2755=11 195元。根据新税率表,应纳税(50 000-5000)×30%-4410=9090元,减税2105元,降幅18.80%。由此可见,新税率的实施大大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,相比较而言,更多地惠及了中低收入工薪阶层。
表1 个人所得税税率新旧对比表级数 2018年10月前 速算扣除数 2018年10月后 速算扣除数 税率/%全月应纳税所得额/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/元1不超过1500 0 不超过3000 0 3 2超 1500~4500 105 超 3000~12 000 210 10 3超 4500~9000 555 超 12 000~25 000 1410 20 4超 9000~35 000 1005 超 25 000~35 000 2660 25 5超 35 000~55 000 2755 超 35 000~55 000 4410 30 6超 55 000~80 000 5505 超 55 000~80 000 7160 35 7超80 000 13 505 超80 000 15 160 45
1.2 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
2022年1月1日起,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,须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,2022年以前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可以按照年终奖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,按照税率表单独计算纳税。举例:某员工2018年12月取得年终奖3万元,当月工资扣除“三险一金”后为4500元,那么该员工当月工资应纳税额为零,工资4500元与免征额的差额500元,可以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扣除,(30 000-500)÷12=2458.3元,按照新的税率表查找的适用税率为3%,速算扣除数为0,即年终奖应纳税额为(30 000-500)×3%-0=885元。
若该员工12月工资扣除“三险一金”大于5000元,在计算年底应缴纳个税时,应将工资薪金部分个税及年终奖部分个税合计申报。例如,员工12月工资扣除“三险一金”为6000元,年终奖30 000元,那么12月份应缴纳个税为(6000-5000)×3%+30 000×3%=930元。
1.3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
新个税在扣除免征额和“三险一金”等专项扣除外,还增加了六项附加扣除项目。分别是子女教育(1000元/月)、继续教育(学历400元/月,非学历300元/月)、大病医疗(自费超1.5万元部分,限额6万元)、住房贷款利息(1000元/月)、住房租金(800~1200元不等)、赡养老人(2000元/月)支出(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)。
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在不发生大病医疗情况下,同时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四项: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,这就意味着,家庭中有两位工薪阶层的情况下,每人每月约可以再扣除2400元左右。专项附加扣除是此次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,其中有5项采取了定额标准扣除的方式,既能让纳税人享受减税福利,又便于后期纳税操作,充分考虑了不同阶层纳税人的实际情况,让赋税更加公平[1]。
2 个税筹划方案
2.1 合理分配好工资及年终奖金额
合理做好年终奖与工资薪金间的分配,避开年终奖临界点,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,可以做到有效的避税。例如年终奖36 000元,那么要缴纳1080元个税,假如多发一元年终奖36 001元,则需要缴纳3390.1元个税,年终奖多了一元,个税需多缴纳2310.1元。因此,合理分配好工资薪金及年终奖金额,可以做到合理避税的目的。例如,某员工2018年12月份工资5000元,年终奖37 000,应缴纳个税为37 000×10%-210=3490元。筹划分析如下:应尽可能地降低年终奖纳税税率,考虑将部分年终奖转为月工资发放。该员工12月工资薪金5000元,无须缴纳个税,年终奖37 000元,税率为10%,通过降低年终奖发放金额,增加工资薪金发放金额,降低年终奖税率的手段,调整1000元年终奖至工资薪金,则12月份工资为6000元,年终奖36 000元,则应纳税额为1000×3%+36 000×3%=1110元,节税2380元[2]。
2.2 平均发放每月工资
文章来源:《计算机产品与流通》 网址: http://www.jsjcpylt.cn/qikandaodu/2021/0302/80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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